海泰绿色产业基地客户服务中心工作简报 2007年第1期(总第1期)

 2007-11-9    浏览次数:1256
     2007年第1期(总第1期)
    
     海泰发展 孵化事业部 2007年10月
    
     海泰绿色产业基地客户服务中心是作为公司地产业务“五部一中心”的整体架构之一,为突出地产业务的具体组织保障和体制创新,推动现有的“保姆式”孵化服务继续做细、做精,真正落实工业地产的客户承诺。客户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做了主要工作如下:
    
    内部工作
    1、9月21号客服中心投诉接待电话正式开通。
    2、与海泰工业物业公司、海泰数码公司以及海泰发展内部各部门就客服中心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以后工作如何配合等问题进行了一对一的沟通交流。
    3、制定了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草案、工作流程以及流程中使用的各种附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制订修改工作制度与流程,报海泰数码公司、海泰工业物业公司及海泰发展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提出的宝贵意见特别是综合管理部的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已报郭总,等待领导批示。最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4、加强客户中心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下,尽快熟悉落实服务承诺的各责任部门的有关业务,加强企业信息资源的内部共享和信息及时通报。
    
    投诉接待
     9月21日开通服务热线,当月共受理4家企业的投诉。重大事项初步做到在公司内及时通报,并积极协调和促请有关部门落实和解决。
    近期投诉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企业较为集中,是因为税务出台了交土地使用税须使用土地使用证的政策,我基地内的企业必须要在9月28日之前把缴税的相应文件送到园区税务局,11月底之前缴纳税费。以往我基地内的企业交土地税时只需出示购房合同,今年开始必须使用土地使用证,可是我公司到目前为止,尚没办下来土地使用证,导致基地内的企业也无法办理各自的土地使用证,所以企业们还像往年一样拿着购房合同去缴税。
    一般情况下,使用土地使用证缴纳的税费会小于使用购房合同缴纳的税费。我基地内企业去税务报缴税材料时,税务局的办事员要求企业要写一份自愿多缴税的书面承诺,而企业不愿意承担该项责任,因此都不愿写承诺。郭总已经责成开发部魏欣全力办理土地使用证,力争在11月15日之前拿到。与此同时,郭总还责成公司财务部与税务局协调能否同意我二期基地内企业晚些时候拿出土地使用证或者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证明。
    
    内部协调
     协助招商部门与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的沟通,追回了房租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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